因公出国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解读因公出国费用开支标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委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一、因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因公出国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解读因公出国费用开支标准规定4篇,供大家参考。
因公出国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解读因公出国费用开支标准规定篇1
为进一步规范我委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因公(私)出国(境)证件管理
根据相关规定,因公(私)出国(境)证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统一集中管理。
(一)处级干部
在职正副处级干部因公(私)出国(境)证件统一收缴市外办集中管理。
(二)处级以下人员
参公人员及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因公(私)出国(境)证件统一收缴委办公室集中管理。
(三)其他人员
在职从事财务、机要、保密等岗位工作人员因公(私)出国(境)证件统一收缴委办公室集中管理。
二、因公(私)出国(境)审批范围及条件
(一)因公出国(境)
原则上不作为组团单位安排考察性出访、出国(境)培训、交流等活动。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和上级指派参加因公出国(境)活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按照程序履行审核报批和请销假等相关手续,并严格审核出国(境)费用。
(二)因私出国(境)
1、处级干部
根据上级规定,在职正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已免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因私事申请出国(境),应当从严掌握,一般不予批准。上述干部中的归侨、侨眷,符合国家有关探亲假规定,申请出国(境)探望配偶、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或者留学人员的配偶申请出国(境)探亲的,可酌情予以批准。
2、处级以下人员
在职处级以下备案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需由党工委批准。
3、不予审批的情形
备案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因私出国(境)不予审批:在涉密岗位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涉密工作,掌握和了解的机密尚未解密的;政治表现不好,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犯有严重错误的;正在接受纪检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和处理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
1、申请。外出人员应根据证照办理周期和实际出行时间适当提前向委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原则上最长提前一个月,如前往需面签的国家可提前两个月),申请内容包括:因私出国(境)事由、出国(境)时间、国(境)外停留时间、目的地及经费来源、最近一次因私出国(境)情况并承诺返回后及时交还证照。属首次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以上证件加签注的需填写《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首次申办因私护照的需填写《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证明》,属申请领用已有因私护照的需填写《备案人员因私证照申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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