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方案一,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德育表现(100分/20%)+课程学习成绩(100分/60%)+课外学习及技能创新(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3篇,供大家参考。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篇1
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一,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德育表现(100分/20%)+课程学习成绩(100分/60%)+课外学习及技能创新(100分/20%)
二,德育表现=德育基础分+日常表现分+德育加分
1、德育基础分(50分)
遵纪守法,思想态度端正,无不良生活作风,热爱学校,文明礼貌,遵师重道,团结同学者给予基础分50分。
2、日常表现分(0--25分)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校统一安排的一切教学活动者,无违返校纪校规,无旷课,无迟到,给予日常表现分30分。
德育加分(0”25分)
① 担任班上主要班干部,对班级有突出贡献者加2分,其余班干部加1分,加入团学青组织并表现突出受表彰者加2分。
② 大学生在行为养成等方面表现突出,所在宿舍被评为'卫生宿舍“、'文明宿舍“等称号的,宿舍成员每人加2分。
③ 积极参加班会,团日活动,及学校活动者每次加2分。
④ 在校内外参加比赛获奖者,一等加5分,二等加4分,三等加3分,优秀加2分,参加但无获奖加1分。
3,德育减分纪律处分减分(在德育表现总分上减分)
① 无故不参加班集,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每次减1分,迟到者每次减1分,旷课者每次减2分。
② 不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违规用电,饲养宠物,宿舍卫生检查评为'最差寝室“者每次减2分。
③ ④ 在校内外打架斗殴者每次减5分。
因违返校纪校规受通报批评处分者减5分,受警告处分者减10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减20分,受记过处分者减30分,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减40分。纪律处分减分按次累加,直至德育总分为0分止。
学期德育总分达不到60分者,不能参加本学期各种奖项和荣誉称号的评选。、三,课程学习成绩(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四,课外学习及技能创新
① 参加校级以上培训,有结业证书者每次加10分。② 参加辅修专业,成绩合格者每次加10分。
③ 通过计算机一级考试者加10分,二级加20分,大学英语二级加10分,三级加20分,四级加30分。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篇2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专科学生综合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草案)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适应二十一世纪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凡具有本校学籍的专科在校生,均有参加综合素质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本面测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力求科学,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表现。
第三条各班级学生每年的综合测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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