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合同厂方(甲方):经销商(乙方):为了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及有关法律、经双方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经销合同,共同遵守。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木门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
木门合同篇1
厂方(甲方):经销商(乙方):
为了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 》及有关法律、经双方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经销合同,共同遵守。
一、基本条款:
1、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省市县(区)销售甲方开发和生产的牌木制系列产品。
乙方开设甲方产品专卖店,并按界定地域进行销售。
2、乙方在遵守本协议前提下,在本协议期间内,享受以下地区经销权与发展分销商权。
(1)直接销售地域或辐射地区:
(2)可发展分销商区域:
3、直接工程销售:在该区域经销商没有洽谈的情况下,甲方可直接承接工程订单,并将该工程销售总额20%划入乙方作销售计提,但乙方需协助甲方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乙方必须及时把正在洽谈的工程订单报甲方备案。
山东省地区及甲方关系所属单位或个人的订单,甲方有权进行销售,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义务,乙方无须承担此类订单的售后服务服务义务。
4、工程单的含义:
(1)一次性订单超过150扇(套)的;
(2)同一款式、材质、油漆工艺的,数量超过80扇(套)的;
(3)同一款式、规格、材质、墙厚、油漆工艺的数量超过20扇(套)的;均视为工程订单。
工程订单价格由甲方根据所订产品的实际情况具体核算,原则上比同类常规产品的报价低3”5%。
5、跨区销售:严禁经销商跨区零售。
跨区工程必须在该区域经销商没有洽谈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并且乙方将该工程销售总额的25%划入该区或经销商年度销售额内。
但该区域经销商应协助乙方确保工程顺利完成,一经发现没有经甲方同意跨区工程销售,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资格,并扣除一切经销计提。
二、甲方义务:若乙方能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并能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则甲方也应履行如下义务:
1、价格优惠:乙方下订单时,产品单价按甲方全国统一零售价优惠50%,按20__年版价目表执行。
甲方有权在合同期内根据市场变化而制定新的产品价格。
2、产品样板:甲方提供一定数量产品样品,但由乙方先付款购买。
经营面积(展示甲方产品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样品数量不得低于15套(含15套)不得超过20套(含20套),经营面积(展示甲方产品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样品数量不得低于18套(含18套)不得超过25套。
经营面积(展示甲方产品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样品数量由双方协商而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累计产品订货全额达到样板总值25倍时,样板货款将全额返还(样品货款于销售计提中扣除)。
3、产品样板款的返还方式:采用以货款形式支付。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店面装饰设计和装修施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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