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一表彰决定总校各年段、分校、三班中心小学、龙门滩中心小学: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六一表彰决定5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六一表彰决定篇1
总校各年段、分校、三班中心小学、龙门滩中心小学: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树立新时期瓷都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少先队员创先争优、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激励广大少先队辅导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不断优化少先队的工作环境,营造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推动少先队事业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本学年度表现突出的班集体和师生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二、表彰项目和名额分配:
1. 优秀毕业生(名额依据条件审核而定)。
2.三好学生每班3名。
3.优秀学生干部每班3名
4.优秀少先队员每班5名。
5.优秀小交警10名。
6.优秀文明督导队员10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六年来,年年皆被评为三好学生(校级及以上)的均可申报,经年段、学校层层审核,情况属实者给予表彰。
(二)三好生评选条件
思想品德好
1.具有'五爱“的思想情感。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诚实正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
2.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明辨是非,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种劳动,爱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
4.在《小学生综合质量评价》中,思想品德成绩为优。
5.在校内外有突出表现受到表彰。
学习好
1.学习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学习方法正确,珍惜时间。
2.学习兴趣广泛,有较强的求知欲,乐于探索,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3.学习成绩优良(语文、数学两科学年综合评价成绩为优;其它学科学年综合评价成绩为优良)。
身体好
1.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校内外的文体和科技活动。
2.了解卫生和健康知识,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3.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开朗乐群、不怕困难,有一定的适应能力。
4.体育课成绩优良。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和因病免体的学生(须有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此项成绩按具体情况可酌情考虑。
(三)优秀少先队干部评选条件
1.热爱少先队工作,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勤奋好学,有创新精神。
2.善于团结队员,有民主作风,在队员中有一定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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